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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95)

发布时间:2021-04-03 点击数:593

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出售货物,包装有讲究
【法条】第六百一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解读】(一) 出卖人不按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属于违约。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 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的处理方式
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据本条规定直接确定。依据本法第 510 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应当采用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的包装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