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99)
发布时间:2021-04-09 点击数:568
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解读】谨记!邻居和邻居之间尽量避免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行为造成纠纷损害!
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解读】谨记!邻居和邻居之间尽量避免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行为造成纠纷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