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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及时起诉,并全额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25-07-04 点击数:5

及时起诉,并全额执行到位

案情简介:原告柯某与被告张某系供销商关系,被告张某在福清市本地经营养猪场,2020年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向柯某提出借款,基于业务往来关系,柯某将款项出借给了张某,并约定利息一分二厘,此后张某偿还了部分利息后,便失去联系。

承办经过:原告柯某在向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手机某信同号13960858307)咨询后,仍犹豫是否需要起诉,毕竟双方此前是供销商关系,有业务往来,但在律师的分析下,觉得被告已经资不抵债,就当及时起诉,直接诉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0万及利息。该案第一时间律师向法庭递交诉讼材料并立案,在庭审中被告方明确公司已陷入经济危机,目前已停止经营。

法院裁判:​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一次性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原告继续委托律师半风险代理执行阶段,在执行期间,被告名下银行账户无任何资金,且公司已被银行抵押贷款,此后深入调查发现被告在兴业证券有开户,证券账户上仍有数支股票,于是第一时间进行查封并冻结,同时申请法院向上海证监会提出强制交易,强制交易后款项转到兴业证券帐上,并由法院执行局强制划转至法院账户,后再扣除相应法院诉讼费、执行费后,全额转划至原告名下。该案全额履行到位。

承办心得:诉讼就当及时,不要犹豫,例如一杯水,先到的人先喝,后到的人就没得喝,这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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