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是最安全的
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是最安全的 24年10月28日
(2024)闽0181民初11219号
案情简介:女方起诉离婚未获得法院支持后,便转身起诉男方要求支付小孩的抚养费,陈述2007年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于2008年生育一子,2009年办了结婚登记,登记一个月后男方即前往国外务工,至今没有回国,小孩出生至今,都是跟女方共同生活,由女方抚养,男方出国后仅支付两年的抚养费,之后抚养费用均由女方独自承担,男方未尽抚养义务。女方诉请福清市人民法院要求男方支付自2012年起的抚养费共计45万余元,并要求自2024年起按每月3000的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小孩18周岁成年止。
承办经过:男方在国外务工,家庭成员收到法庭传票通知后,男方表示错愕。自已已经尽了抚养义务,且小孩的爷爷奶奶也给了小孩及女方在生活各方面给予了帮衬。为了应诉也为了自证清白,便委托了福建福清吴氏律师事务所吴主任律师(微信号13960858307)作为其代理律师,律师在详细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双方建立起了委托关系,作为被告一方作了如下答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男方自2009年出国务工,但女方及小孩均与小孩的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在一起,由男方父母代为履行抚养义务,男方在外务工,也会通过男方的母亲邮寄生活费,让其代为照顾,女方及小孩单独居住的楼层相关的水电煤气,甚至医保等费用均是男方的父母代为缴纳的,男方父母每月也均有给小孩或者女方生活费,给女方及小孩提供了充足的生活居住环境,给付了生活费学费,且承担了日常开销,早起做饭,日常接送,这些费用也都是男方从国外寄回来的。且男方在外务工,身有疾病,工作不稳定,其已经尽了作为一个父亲,一个男人应尽的义务。因此请求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
承办经过:法院审查了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特别是男方这边提供了小孩奶奶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水电费医保相关支付凭证等能够证明男方及爷爷奶奶已经尽了抚养义务,支付了抚养费用等相关证据。福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女方主张男方应自2012年起每月按照3000的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小孩18周岁成年止,但结合女方母子共同居住在男方父母家里,男方及其父母支付部分款项等本案相关情况,本案的抚养费宜从首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即2024年起每月负担1500元至小孩18周岁止,一审作出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律师心得:福清人有出国的传统,一出国就是好几年,甚至十几二十年,夫妻之间的感情很多都已经淡漠掉了,双方分居这么久,各种离婚,各种财产纠纷是层出不穷,出国赚的钱交回国内一方,国内一方转身起诉离婚,导致国外一方人财两空的事是屡见不鲜。因此有时候会直接把钱给父母,由父母代为支配。在这过程当中,其中双方的矛盾会加深,因为彼此之间已经不信任了,现在离婚率、出轨率这么高的情况下,双方能否都洁身自好真的很不好讲。因此律师在这建议,在国外一方还是要通过自己的银行卡某信某宝等渠道,按月支付抚养费以保留证据,不然就会出现本案这种情况。例如在国外一个月有两万左右的收入,可以给国内一方每月3-5千,给父母3-5千,自己留存一部分,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是最安全的
